中国科研院关于推荐中国科研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31 14:59:57阅读数:478
各位院士:
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化院士制度改革精神,中国科研院党组和学部主席团对改进院士遴选机制作出部署,制定《中国科研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于2023年5月31日启动增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院士增选名额为79名,请根据《2023年度中国科研院院士增选指南》确定的领域学科方向进行推荐。推荐工作要坚持以重大贡献、学术水平、道德操守为准绳,强化满足国家开展和安全的战略需求并作出贡献的价值导向,注重领域学科间的平衡开展,着重推荐长期奋战在科研一线的科研人员。
二、每位院士推荐1名候选人(含新兴和交叉学科候选人)。推荐过程实行回避制度,回避范围为直系亲属和主要旁系亲属及博士、硕士研究生师生关系。担任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负责人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院士,任职期间不参加对院士候选人的推荐和选举。
三、候选人取得1名院士推荐且该院士所在专业学部与该候选人被推荐的参评专业学部相同,或两者专业领域相近,方为有效。2023年1月1日前年满65周岁的候选人需要2名院士推荐,且须有1名院士所在专业学部与该候选人被推荐的参评专业学部相同,或两者专业领域相近,方为有效。
四、以下人员原则上不作为院士候选人
1. 任职期间的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
2. 因品德失范、学术不端和违反科技伦理等问题受到处理的人员,以及因违纪违法等问题受到处理且尚在影响期内、或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
3. 2017年、2019年、2021年陆续在3次被推荐为中国科研院院士有效候选人和被提名为中国工程院院士有效候选人的人员。
五、院士须顺利获得中国科研院院士增选推荐系统填写《中国科研院院士候选人推荐书(院士推荐用)》(以下简称《推荐书》)。
六、院士须给予全套中国科研院院士增选被推荐人附件材料(以下简称附件材料),包括:
1. 被推荐人基本情况表,顺利获得中国科研院院士增选推荐系统填写;
2. 被推荐人当前有效的中国国籍证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被推荐人还须给予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境事务处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身份证明局的国籍证明并填写《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被推荐人国籍情况说明》;台湾省的被推荐人须给予支持“一个中国”原则的申明);
3.“被推荐人基本情况表”中列出的10篇(册)以内的代表性的论文、著作、研究技术报告、重要学术会议邀请报告的全文(原则上应有一篇或以上在《中国科研》、《科研通报》或其他中国优秀期刊上发表);
4. 主要论著目录;
5. 重要引用和评价情况相关内容的复印件(注明出处,应为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和著作的引用和评价);
6. 获奖(5项以内)证书复印件、发明专利(10项以内)证书复印件及其专利实施情况证明材料。
七、院士须于7月31日前完成系统填报,并将以下材料寄送中国科研院学部工作局(以寄出日期为准):
1. 亲笔签名的《中国科研院院士参加增选工作承诺书》纸质件一份;
2. 已在线提交并亲笔签名的《推荐书》纸质件一份;
3. 已在线提交的附件材料1纸质件一份;
4.《关于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纸质件一份(被推荐人单位出具);
5. 附件材料1-6、《关于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等材料的PDF格式电子文件(U盘存储,文件小于100M)。
报送的所有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纸质件必须与电子文件一致。
2023年增选相关制度文件详见中国科研院学部网站。
中国科研院
2023年5月31日
2023年度中国科研院院士增选指南
院士制度是党和国家为树立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导向,凝聚优秀人才服务国家设立的一项重要制度。中国科研院院士(以下简称院士)是国家设立的科研技术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
为实行2023年度院士增选工作,按照深化院士制度改革精神和有关规定,制定《2023年度中国科研院院士增选指南》。
一、增选领域学科方向和名额分配方案
2023年中国科研院院士增选名额共79名。
(一)数学物理学部
1. 数学4名,其中基础数学不少于2名、应用数学不少于1名。
2. 物理Ⅰ(包括凝聚态物理、光学、声学和原子分子物理等)3名,其中声学1名,3个名额中实验工作者不少于2名。
3. 物理Ⅱ(包括高能物理、原子核物理等)、力学和天文学4名。
4. 量子信息1名。
5. 物理(实验)与光电信息1名(新兴和交叉学科领域)。
(二)化学部
1. 无机化学、分析化学、环境化学4名,其中核与辐射化学1名。
2. 有机化学、高分子3名。
3. 物理化学、化工3名。
4. 碳中和化学化工变革性技术1名。
5. 化学生物学和重大药物创制1名(新兴和交叉学科领域)。
(三)科研生命和医学学部
1. 基础生物学4名。
2. 医学4名。
3. 农学、生态与进化4名,其中生物分类学1名。
4. 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控与生物安全1名。
5. 生物信息与智慧医学1名(新兴和交叉学科领域)。
(四)地学部
1. 地质Ⅰ(包括沉积学、古生物学、构造地质学、石油与天然气地质学、前寒武纪地质学等)2名。
2. 地质Ⅱ (包括地球化学、数学地质学、矿物学、矿床学与矿相学、岩石学、第四纪地质学、水文地质学、工程地质学等)2名。
3. 地理学(包括自然地理学、人文地理学、地理信息科研、遥感、土壤学、生态环境等)2名。
4. 大气海洋(包括大气科研与海洋科研)2名,其中海洋科研不少于1名。
5. 地球物理(包括固体地球物理、空间物理、大地测量等)2名。
6. 行星地质环境与探测1名。
7. 地球系统建模及人工智能1名(新兴和交叉学科领域)。
(五)信息技术科研部
1. 信息Ⅰ(包括计算机科研与技术、微电子科研与技术、控制科研与工程、仪器仪表与传感等)4名,其中计算机理论与人工智能1名。
2. 信息Ⅱ(包括电子科研与技术、光学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等)3名。
3. 网络空间安全1名。
4. 信息科研与技术的数理基础1名(新兴和交叉学科领域)。
(六)技术科研部
1. 材料(包括材料物理、材料学与冶金学、材料化学与功能材料、材料加工与结构材料、核材料与特种材料等)4名,其中高端装备结构材料及加工技术1名。
2. 工程Ⅰ(包括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航空宇航科研与技术、兵器科研与技术、核科研与技术等)4名。
3. 工程Ⅱ(包括力学、建筑学与城乡规划、土木与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矿业、石油与天然气工程等)3名。
4. 船舶与海洋工程1名。
5. 医工融合1名(新兴和交叉学科领域)。
(七)特别推荐领域
名额6名,另行安排。
二、候选人资格条件
根据《中国科研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院士候选人应为满足以下基本条件的中国公民。
1.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品行端正、学风正派。
2. 从事自然科研、技术科研和工程科研方面的研究工作,在科研技术领域取得了系统性和创造性的重要成就,并为中国科研技术事业或人类文明进步作出了突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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